郑州51中把对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切实抓好落实,并给每位学生和家长发放《关于禁止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专项活动致家长的一封信》,告知家长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、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”,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。全体班主任在班级群发送安全提醒信息,使每位家长和学生都知晓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,教育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,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,平平安安上学,高高兴兴回家。
校领导和值班教师连续对学生骑电动车情况展开检查,在上下学期间发现违规骑电动车的学生,予以口头警告,政体处对违规学生进行集中教育,并邀请家长到校沟通,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,这是郑州51中“示范家长学校”的一项重要工作。
遵纪守法践于行,平安顺达始于心。学生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,郑州51中将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,切实做实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,加大巡查和整改力度,让学生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