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升教职工文明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,进一步抓好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宣传学习,8月25日上午,郑州51中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集中学习《条例》精神文明出行要求,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。
党总支书记黄青云对《条例》内容进行大纲式传达,带领参会人员初步学习和掌握《条例》中的公民文明出行主要内容: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,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停车让行;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先行等条例规定。
会议强调,各位教职工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,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文明出行,遵守交通法规、维护交通秩序,做好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。学校计划开展专题讲座、组织班级手抄报、利用大屏幕和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,加大宣传力度,做好家属、孩子的文明行为的教育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文明意识和行为,为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为打下坚实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