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郑州市委、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《关于表彰2016年度郑州市文明单位(社区、村镇)和撤销部分郑州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》(郑文【2017】60号),授予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“市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自建校来始终坚持文明创建活动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和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的有关安排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,坚持“以德立人,以文化人”的校训,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,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创建活动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提高学校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,扎实推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,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着力建设和谐文化,培育文明风尚,各项工作扎实推进,精神文明辐射作用不断增强,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。通过文明创建活动,学校呈现出文明和谐的良好发展局面。
本次荣获“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”称号,是上级部门对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。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将进一步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,再接再厉,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