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报告审判长.....”随着“主审法官” 的一声槌响,一场公开庭审案件的“模拟法庭”在51中正式拉开序幕。
12月4日 是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 ,为弘扬宪法精神,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和谐校园,11月29日下午5:15,51中邀请了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青年法学会的大学生们为七年级300多名学生展现了一场模拟庭审演练活动。庄严的国徽、规范的审判席,在40多分钟的时间里,成功向师生们展示了一起未成年人违法案件的庭审全貌。
“他抢我好不容易攒钱买到的MP4,我实在气不过,就拿出了小刀……”法学会学生演绎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。14岁在校生吴某在网吧上网,因为同学李某抢夺其MP4,双方发生争执,吴某用小刀捅伤李某,致其人身受到伤害,被“公诉人”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进行审判。
“书记员”核查当事人身份、“公诉人”宣读起诉书、“被告”就犯罪事实进行陈述、“法定代理人”答辩、“法官”当庭宣判…… “审判长”字正腔圆,有条不紊驾驭庭审过程;“公诉人”严肃谨慎,起诉询问条理清楚;“辩护人”据法辩护。